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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富达丰田,rav4自燃,拒不赔偿(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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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16 16:42: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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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1 16:24

我2013年12月21日,在郑州富达丰田4S店购买一辆新款Rav4白色2.0新锐版,仅仅在购车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也就是2014年2月初,我正在高速上行使,突然仪表盘上几个故障灯全部亮起!出现转速4、5千转,车速超不过40公里。去富达丰田4S店修了六次,每次都是把故障码消除,始终都没找到问题所在。后来也不了了之。下方会附上照片。
2016年2月2日早上,车辆突然自燃起火,110.119保险,都通知到场了,警方已经出具了‘该车属自燃着火,暂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消防队随后也出具了‘排除外火,不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火灾认定书。
厂家和4s店到现场后,直接口头拒绝承认是车的质量问题。也拒不出示工作证件和书面材料。
说厂家要来检查车,还得我提申请厂家才会来。过去一个多月了直到3月8号才来,检查完直接就说自己的车没问题,一个自称是一汽丰田的叫‘马良’,他说他就代表厂家回复我的,也没有出具任何书面证明。我的律师当场问他要工作证件或者名片,死活不出示,不知道他在害怕啥!既然你‘马良’说代表一汽丰田给我的答复,为什么害怕到不敢出示工作证件或名片?当时我需要核实他的身份,他拒不出示,无奈之下,我只好报了110,至少我通过110登记的身份信息我确认了他叫‘马良’。
一个简单的向客户证明身份都不敢,这就是一汽丰田负的责任吗?

另外,自买车之日起,一直都是在郑州富达丰田4s店做的保养维修。我也从没私自改装过任何电路。
最近一次保养是2015年11月15日。当时4s店并未告知车辆有任何异常!告诉我车辆一切正常,让我放心!但仅仅在保养后两个月,车辆就发生自燃!
求关注!我要维权!我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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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3-16 16:50:35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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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3-16 16:53: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按照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之规定,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咨询。现已转郑州市质监局。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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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3-17 17:36: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国务院对质量监督方面的职责分工,我局负责辖区内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您反映的在郑州富达丰田4S店购买的丰田Rav4汽车,因其生产企业不在郑州市辖区,所以我局对此没有监督管理职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给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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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3-17 17:36:27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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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3-21 16:24: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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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3-21 16:36: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质监部门的反馈,您所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请您到一汽丰田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如您需与一汽丰田4S店进行消费调解,请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
      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地址:大学路107号。电话:68987559.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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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3-21 16:55: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请您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专业分局机动车行业管理所(地址:大学中路107号)投诉。联系人:王萍 电话:688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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