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书记郭献利伙同赵东升、李向前采用虚假工程信息,骗取劳务方钱财,三人对外宣称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S314拆迁安置工程为国家财政投资2.3亿,现在已经入场施工,郭献利作为建设单位,赵东升为施工单位,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本项目实际情况为尚在研究设计阶段,尚未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也没确定,三人却对外通过假借其他公司名义来签订开发合同和建设合同,从而来骗取劳务方的钱财,多次向政府反映情况,康店镇镇政府前期消极对待,无人搭理,经过网络上一次投诉后,才开始了解情况。这个项目离康店镇镇政府开车不到十分钟,项目一开工就举行了开工仪式,现场当时有多人声称为镇政府和市政府代表,至今该项目动工修建已经超过大半年,未经招投标却默许施工,知道郭献利等人行骗却不履行政府职能及时阻止,个人认为该事情中镇政府存在严重失职,相关领导对此事一直采取消极的应对态度,及至现在,上当的人越来越多,受骗的金额越来越大,该项目却仍由郭献利和赵东升等人继续让人施工,继续借此行骗。 对于政府之前所说有过调查,我想问下调查的形式是什么?调查的内容是什么?为什调查的过程中未询问过任何相关受害人?这样的调查是否符合公开、公正的原则? 此外,针对政府所说的调解,作为受害人有如下认为:镇政府参与调解后多次为郭献利担保还钱,承诺保证其按约定还钱并要求我方不得对外扩散此事,我方为了得到血汗钱不得不一忍再忍,镇政府书记和副书记以及郭献利借此将还钱时间拖到现在,离约定还钱时间已经超过两个多月,至今我方发现对方是有意拖延时间后质问,镇政府相关领导拒绝我方任何联系,这种毫无诚意且毫无结果的调解是什么调解?这种行为是否是地方政府的保护或者合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