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工作人员约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开发商建设时,供电部门均是这样设计的收取电费的模式,与物业公司关系不大,关于电费与物业费捆绑的问题,物业公司在业主充值电费的同时,只是提醒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并没有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因此不存在捆绑的问题。
针对物业公司上述内容,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一是不得以任何理由、人员借口断业主水、电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二是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服务力度,着重服务细节;三是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四是建立与业主沟通机制,快速、有效受理、解决业主所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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