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 我们是安源时代广场小区的业主(小区位于农业路与南阳路交叉口路西,物华国际挨着)。 该楼盘物业为河南莱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方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费按照1.98元/平方的标准,胁迫业主交1年物业费(2016年5月到2017年4月)。并且蛮横的说,不签协议、不交物业费不能领钥匙,合同除了签名一个字都不能改动。迫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淫威,多数业主抱着拿到钥匙再说的想法,被迫就范。 根据物业公司口头承诺,5月份业主可以开始装修,并规定业主缴纳违规费用多达6种,否则不准装修。 1、装修押金3000元。(《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意见》(豫整办〔2003〕8号)明确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据此,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涉嫌违法。 2、垃圾清运费8元/平方。(《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据此,自行还是委托清运,决定权在业主;即使委托,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而不是物业公司自己搞强买强卖! 3、装修许可证30元/个。请物业公司公示制证成本,借办证牟利发财,天地不容! 4、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200元/户。(装修期间使用电梯耗电,维护费)《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第七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据此,该公共设备维护费,是重复收费,请坚决查处。 5、装修工人出入证15元/张。请公示制证成本,理由同前1和3。 6、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10元/张。更是笑话,办证时给物业交了高额的工本费,为啥还要再交押金?一张卡收两次钱,真是要钱不要lian! 据上,恳请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责,依法查处,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法制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