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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剑桥郡二期达不到交房条件,强行交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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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 15:35: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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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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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6 10:08

以下是浩创剑桥郡二期的违规情况: 一、开发商没有取得各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证书 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2、竣工验收备案表 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4、消防验收合格证 5、电梯安全运行合格证 6、用水合格证 这几个交房必要的证件开发商现在一件也没有就这样交房根本就是再拿业主的生命开玩笑, 更可恶的是开发商捆绑收费,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一交一年,而具了解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在物价局备案物业收费标准,郑州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费前期按照政府指导价协商后定价,现在物业公司强制定新郑最高物业费1.35元,要求业主必须缴费。而这只是物业违规的一小部分,物业公司规定,交房还必须缴纳垃圾清理费(每平方5元),装修押金2000多元,郑州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明说垃圾清理费可以自行处理,而物业公司却强制收费,装修押金更是严令不得收取的,物业公司却依然我行我素,置法律法规如无物。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新郑市建设,规划,房管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审批,严格执法,对不良开发商做出处罚,还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没有结果,我们维权到底!
《还法律尊严的必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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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10:08: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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