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州安然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职工,29年工龄,2015年单位的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没有本人任何签字手续下,停缴了本人的社会保险,本人目前没有一分钱工资收入,已经20个月,停缴医保,本人无法看病,在西开发区申请过劳动仲裁,但看起来路程极为漫长,非3-5年解决不了问题,本人目前无法生活,无法看病,难道劳动法就是这样保护劳动者吗?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能随便找个理由停缴社会保险吗?连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难道饿着肚子和公司打官司吗?这和万恶的旧社会有什么不同?我现在还不能找工作,找工作我违反劳动法,这是对劳动法是个极大的讽刺,这不是要把老百姓逼上梁山吗?本人联系电话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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