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文〔2015〕25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住建局拆除弘泰园小区违法建设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对弘泰园小区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的请示》(巩建规〔2015〕1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强制拆除弘泰园小区5#楼,8#楼北侧车库,1#楼西侧两层房屋。
二、市住建局作为实施行政强制拆除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
三、由杜甫路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及时组织公安、执法、电力、司法等部门配合实施强制拆除,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
2015年3月31日
从2014年到目前,5号楼旁部分及8号楼后车库,至今未拆,漫漫执法路,何时是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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