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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邦城开发商欺骗业主,未按合同市政直供用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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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7 14:07: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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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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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到高新区领导:
       我们是荣邦城业主。我们在购房时签订合同约定是市政直接供电,电力配套设施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但实际上交房后开发商跟供电公司签的是高供高计,市政电只供到开闭所,未直接向业主供电,而是由开发商降压后向业主供电,由物业公司收取电费。这构成了欺诈。        关于目前的供电方式我们存在以下几点担忧:
1、我们购房时合同约定市政直接供电(即一户一表),这样供电局对小区的高低压配电柜、电缆、变压器都是免费包修、免费维护的。也就是我们买房时已经把这部份钱掏出来了,应由开发商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电服务协议,由供电公司免费维护。但现在供电局只负责高压供电到开闭所,小区的电力设施由开发商负责维护。现在开发商把这笔钱装自己口袋里了。一旦开发商销售完,撤离郑州地区,谁来负责电力设施维护?(物业公司用物业费进行维护?物业费由业主缴纳变相由业主承担?)
2、市政供电服务条例中对因市政电供电过程中因供电方原因发生的事故造成用电者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都有专门的内容加以说明,对市政电的使用者的权益予以保护。 但按目前供电方式供电局不负责小区供电设施,若因小区电力设施故障产生电压波动导致电器烧毁,供电局是不负责的,开发商是否负责赔偿?
3、目前小区高供高计是用后缴费,供电局对小区是用多少收多少。而开发商对业主采用刷卡预付费电表,必须预存一定数额电费,等于变相占用业主资金。并且物业收缴电费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存在偷税嫌疑。
      鉴于上述几点,作为弱势的购房者恳请区领导出面协调,督促开发商按合同履行,将本小区改成市政直接供电(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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