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郑州第五交警大队不受理群众报案,且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态度极其傲慢 在全面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性政府的大环境之下,郑州市第五交警大队在受理群众合法合理的报案时,工作人员依旧态度蛮横,以各种理由搪塞群众,群众两次前去报案都未能受理。 2016年7月,我在网络上查询到我的车辆(豫A8D89J)有违章行为,但经过查询该违章为套牌车辆所为(违章地址是我的车从未去过的地方:三门峡)。 2016年7月18日,本人前往郑州第五交警大队报案,当时接待的民警说需要自行举证证明我的车辆与违章车辆不是同一辆车,针对套牌车举证问题,让群众自行举证原本就存在很多困难,我就忍了。经过焦作孟州市交警大队的协助之下,找到几乎在同一时间点,我的车路过孟州市交通探头的照片。并通过网络传输到我手机上,郑州市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看后给的答复是“基本可以证明是套牌车,但是负责受理案件的警官请假了,你过几天再来。” 2016年7月28日,我在一次前往郑州市第五交警大队报案,在大队办公室(2楼207房间)我见到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坚持以受理案件的警官请假了的理由,不受理我的案件,而且态度十分蛮横,一副高高在上并且不耐烦的态度。(有现场录音) 我现在有疑问,难道一个省城的交警大队就可以如此蛮横么?就是拿出这种态度为人民服务的?难道一个交警大队因为一个警察请假了,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就要因此停止几十天么?如果照这个女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不是刑警大队的警官请假了,有人要杀我,我是不是也要等到他请假回来再报案?如果那辆套牌车在这个期间再出现违章情况,我又不能像上次一样幸运地拿出证据,是不是这个哑巴亏我就吃定了? 在此我肯请领导接受我的投诉,给予我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答复。 投诉人:党欢欢 电话:1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