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楼镇韩村于2016年4月1日张贴公告准备拆迁,在不到二十天的时间里村民积极配合,房屋拆除完毕。拆除时丈量附属物的登记表不让群众看,上面写的什么内容,群众一概不知。在这种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丈量结束后就让签字,不签他们就把表撕毁,还当着广大百姓的面,扬言不丈量,今后不再给你们丈量,还会越丈量越严格。
核算的标准从未向群众公示,只说按照127号文件执行,群众怎么知道127号文件的标准是什么,到后来群众糊涂的清算过后有的没量上的,以及树木少算的找村委的工作人员反应情况,他们说树木不再复查,且语气非常生硬。村民只有相互打听才得知127号文件的标准,可是他们又没有遵从127号文件的条款,如127号文件,彩板房每平米210元,可是给群众的却仅有每平米90元。群众居住了三四十年的窑洞一分钱也不予赔偿,标准上明明写着土窑每平米280元,无人居住窑洞每平米100元。这些标准为何不去套用,更不用说空调移机费、门墩、砖砌体费等。一律不予赔偿。
安置,先不说怎么给群众安置,先哄骗群众拆房,拆完后安置,可承诺群众的车位、商业用房,储藏室,协议上为何不显示,这不是欺骗老百姓吗?如果三年之后没有这几项,我们又将去何处诉说,政府能认可吗?到那时还会给我们车位、商业用房,储藏室等配套设施吗?协议上也没有显示三年后如果安置不了,群众怎么办?到那时再去协商吗?三年后安置不了,群众的过渡费怎么安置?还让群众过度吗?还望乔楼镇的领导以及广大村委干部真正的急群众之所急,为百姓多考虑一些,不要整日无所事事。要对得起广大百姓对领导的这份信任,真正的做好人民的父母官。
过渡费的标准也没有按照127号文件标准执行,127号文件上有说2014年10月29日以后签回的没有过渡费吗?何为过渡费?过渡费就是生活在这里的群众需转移到别的地方居住,政府补贴群众的费用,还界定户口在这里的日期吗?再说你真正的贯穿政策了吗?为何有的人群也是在2014年10月29日迁回的户口,怎么还有过渡费?是不是有领导收受大量礼金的结果,否则一个制度为何不一视同仁?希望领导真正的做到”和谐拆迁暖人心”,而不是“胡作非为伤透心”
望各位领导关注此事,希望广大网民能够支持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占!
乔楼镇韩村村民含泪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