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违法燃放、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进入高发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强烈氛围。公安机关要动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烟花爆竹限放宣传工作,使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查处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及时受理,迅速侦办,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及时查证,违反治安管理的,对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阻碍安监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从严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堵绝源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