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网友对税收工作的监督、关心、支持。
关于荥阳市豪轩汇餐厅未开具发票事宜的调查回复;
9月6日,我局接到关于荥阳市豪轩汇餐厅未开具发票的举报信息(网络举报)。当日我局派出人员对该纳税人未开具发票事宜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纳税人基本情况:荥阳市豪轩汇餐厅,法人徐某某,纳税人识别号410*******1007014901,经营地址位于荥阳市京城大街西口180号,于2016年6月16日办理税务登记,并分别于6月16日和8月16日在我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有通用定额发票。经与纳税人约谈核实,暂时未发现该纳税人存在未开具发票行为。
核查建议: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遇商户不开发票行为,请消费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或者当即直接拨打荥阳国税局举报电话64912366,我局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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