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州市公安局领导:
作为“郑漂”一族,虽然工作了几年,但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又对节节攀升的房租而无能为力。2015年10月,通过一个朋友了解到张某可帮人走关系购买到公租房。于是东拼西凑了3万元给到张某(有借条、银行转账记录为证)。当时,张某还让我提供各种相关资料备案等等,但一直没有讲什么时间能拿到房子。16年4月份,看到这个新闻后心里面更加忐忑(郑州侦破特大诈骗案 30多人为住公租房被骗130万),- news/s/2016-04-20/detail-ifxriqqv6350834.shtml
复制代码 2016年6月份以后没办法联系到此人,打电话发短信均没有回应,去过他家也没人。
请问,这个事情属于诈骗吗?如果属实,该去哪报案呢?郑州市公安局,还是管城区公安局。另外,听说张某应该收了几个人钱财承诺帮人办公租房。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处理此事,惩恶扬善,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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