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物业私自停水、扣押房产证的纠纷解决途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由此可知,即使用户的水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但是用水人(业主)并没有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供水合同,用户是和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之间建立了供用水合同关系。只有在用水人逾期不交付水费,经催告用水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人(自来水公司)才能依法中止供水。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随意中止供水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业主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扣押业主的房屋产权证书拒不返还行为明显是违法的,该房产证应当及时返还给业主。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电话:0371-60255666)投诉或者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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