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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打压电费与水量损耗该由谁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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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0-23 20:22: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6-11-7 09:52

我们是南阳路155号院,去年交房,水费4层以上由物也代收,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十二条:新建小区应当一户一表验收使用,老旧小区应当财政部门出资改造成力一户一表及《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电力供水通讯等国家事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接受委托的,不得向最终使用人收取委托费。
此条款足以说明维护我们水表井管道及水表的责任在于自来水公司而不在互相推诿的开发商与物业,我们是和三层以下常压供水一样的公民及纳税人,应当享用作为国家民生服务主体事业单位的自来水公司同等服务的权利!
请问没有报备自来水公司的一户一表建筑物如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开发商若与自来水公司签属任何放弃我们二次供水业主的合同在政府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之下我们认为均属无效,请速明示以《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保障我们院上千户业主直接而对自来水公司一户一表报备的权利!

请熟悉各种相关法规与条例的职能部门解释:二次打压所产生的电费应该谁出,物业总表到分户的供水损耗应该谁出?
(据我们了解分析,物业不是供水经营单位,自来水公司没给物业签属任何代收协议,这份亏损是不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的,4.1的水价是经由听证考虑综合运营成本后制定的价格,每一个终端市民都应该享受此价。)

总之,请问二次打压供水的电费及供水损耗该由谁出,业主和物业谁是城市供水终端用户?如果我们是,自耒水公司就该以4.1的水价收我们,路上一切支出应该自来水公司出。
如果物业出,他不是经营者,贴钱替自来水公司干活依据何来?
事实上,现在很多小区把二次打压电费与供水损耗以每T加价6毛/T或8毛/T加到业主水费上,合理与否?
如果物业出,他不是经营者,贴钱替自来水公司干活依据何来?凡事必有依握与合理性!若物业出此费用,于情于理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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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0-24 09:01: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及时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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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0-26 08:41: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关于二次打压电费与水费该谁出问题回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发生的费用,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由物业企业承担。因此物业公司收取您公摊电费是违规收费。
      您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收费凭证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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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0-27 04:51: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发生的费用,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由物业企业承担。

您回复这个对我们有利非常感谢,但就这个问题我希望做到明明白白谁也不欺负谁。公共部分如何界定是个问趁。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十二条:新建小区应当一户一表验收使用,老旧小区应当财政部门出资改造成力一户一表及《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电力供水通讯等国家事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接受委托的,不得向最终使用人收取委托费。

根据这个文件,我认为自来水公司应该承担此费用。做为关系民生的事业单位,我们才是终端用户,水价是政府根据其综合运营成本后的综合定价,如果我们的房屋整体验收已过,我们业主自己家才应是政府条例中定义所说的终端,水到终端以前的部分跑冒及成本应该归属于自柬水公司而不应是物业与业主。
     请明示终端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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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0-27 04:54: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物业总表到分户的供水损耗应该谁出?
(据我们了解分析,物业不是供水经营单位,自来水公司没给物业签属任何代收协议,这份亏损是不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的,4.1的水价是经由听证考虑综合运营成本后制定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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