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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4: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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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您可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入职登记表、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到用人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建议您向郑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地址: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隆大厦。联系电话:67179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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