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4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业主出卖房屋时损害其他业主利益,请制止.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00:18: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7-1-5 17:49

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街26号院有一住户【以下称为:原业主】将个人房子卖出后一直耍无赖不搬走,买房人多次来催腾房子,在买房人通过报警和小莉帮忙讨要房子的过程中,我们其他业主才知道原业主将属于小区共有的地上停车位一个和门卫室也卖给了买房人。小区其他业主去和原业主确认时,发现原业主在其房屋买卖合同上将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和小区门卫室写在了她个人住房的配套设施里进行了出售,因原业主是无理赖三分的人,与其无法讲通道理。请问:该如何制止此原业主对其他业主的利益侵害。谢谢!

补充内容 (2016-12-23 00:39):
我们小区停车位是按100元/月对本小区业主租用停放,业主搬家或卖掉房屋后,原租用的车位必须交还小区物业,不得买卖.门卫室是小区物业门卫.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12-26 15:42: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应向人民法院咨询。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愿郑州更好  在2017-9-17 23:44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09:3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