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2017年1月9日,市社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召开了扩大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失联单位”后欠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保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由于此问题涉及计划、征缴、基金、财务甚至是税务等业务经办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补缴欠费
1.五险欠费如果全部补缴是否补偿医疗待遇问题;
2.如果个人愿意补缴欠费,在补缴时把单位应承担的及本人应承担的一并补缴,会有被诉讼的风险,个人会认为不应承担单位应缴的责任。
二、放弃补缴欠费
如果个人放弃五险欠费办理转移等业务还涉及单位应承担部分不能一并核销征缴计划。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已经责成办公室牵头结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拟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如果需要报上级审批出台政策的再另行上报。待方案通过后能够彻底解决此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