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即将待产的孕妈妈,没有固定工作,我想在生育时申请用我爱人的省医保报销,打算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秦岭路院区生,在提前咨询办理手续时,妇幼保健院医保办的工作人员要求我提供相关证明,其中一个是要到我所居住的社区开无收入证明,我去所在是社区(中原区凯田花园社区)工作人员说,有新的相关文件,(郑政2016—35号文件)已经取消开无工作证明,但是市妇幼保健院的医保办工作人员非常肯定的说必须要有这个证明,取消文件是郑州市的文件,省厅有相关文件是要给开的,我不知道省厅的文件是不是和郑州市文件相冲突。 期待你的解决,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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