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好:
针对反映的河南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飞壹号华府项目)收取1.9元/平方米/每月物业费答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第三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第十一条推进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已退出政府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因此企业拥有自主制定物业收费标准的权利。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已在物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我委已责令河南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飞壹号华府项目)做好收取物业费明码标价情况、并做好业主解释工作。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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