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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庆路办事处政府不作为,(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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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08:54: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丰庆路

处理时间

2018-9-6 14:07

 我叫王香敏女,汉族,1988212日出生,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县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张家村的农民,

    被反映人: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

    被反映人:郑州市金水区县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张家村村民委员会。

    反映事项

    责令被放映人全面落实2013831日,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和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张家村村委会,作出了“关于对王香敏反映问题的处理办法”

事实及理由

目前,张家村正在整体拆迁,我手持当年的“关于对王香敏反映问题的处理办法”到张家村委会和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找到有关领导反映,要求按照该“处理办法”兑现承诺,但至今推诿扯皮,拒绝按照当初的“处理办法”解决。

我作为张家村的村民,依法应享受一户一处宅地建房的权利,因丰庆路办事处和张家村村委的原因,没能分配宅基地,就作出了“处理办法”。但至今该“处理办法”到了落实的时候,丰庆路办事处和张家村又反悔。法治和诚信是社会的基础,且我居无定所,流浪街头,至今孑然一身。故依法向上级机关反映,请上级机关督促丰庆路办事处和张家村村委按照2013831日的“处理办法”,予以落实。

为使您的投诉更快得到处理,请您详细输入您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姓名,并将您的联系方式以论坛短消息形式发给心通桥小秘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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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8-29 10:58: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调查了解宅基地审批办法及相关规定,王香敏不符合相关申报审批宅基地的条件,所以难以为王香敏划分宅基地。
      对于王香敏反映的为其解决住房的问题,2013年8月31日《关于对王香敏反映问题的处理办法》中提到:待张家村城中村改造之际,按照张家村集体经济成员人均安置住房标准予以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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