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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物价局重视,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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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15:32: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于2017年4月10号在郑州丹尼斯丰乐路店购物。其中有一包普通食品紫菜。紫菜外包装明确重量80克,价格15.60元。收银小票明确重量186克,价格15.60元。我感觉有问题。当天19点到该店服务台询问。1;紫菜一包重量多少?多少钱一斤?服务台没人回答。服务台电话叫来一管理人员。也不能回答。等待100分钟后,服务台电话叫来一柜台管理,仍然不能回答我的问题。普通食品紫菜97.50元一斤(一公斤195元)没有任何人解释的清楚。生产厂家,销售人员一直没有出面解释。综上所述;1;大公司丹尼斯没有公司管理规范,没有企业执行标准。物品外包装和收银资料不一致。2;大公司丹尼斯利用公司大,名字响的优势进行价格,重量欺骗消费者,3;大公司丹尼斯的管理人员一直拒绝生产厂家,销售人员和我直接见面有莫名其妙的关系,有私下利益关系。4;大公司丹尼斯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隐蔽性,累计性,连续性有很广深的内容。值得调研查处。5;大公司丹尼斯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广泛代表性。如此大公司竟然无视法律法规,藐视工商物价管理隐蔽欺骗消费者。请局座重视查处。还消费者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给法治社会一个完整的交代。扬工商物价执法管理权威。


补充内容 (2017-4-12 15:36):
郑州紫菜,青岛大虾,异曲同工之妙。不知道网友们怎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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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4-12 15:35:19 |只看该作者
郑州紫菜,青岛大虾。异曲同工。网友们不知道怎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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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4-20 17:13: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对郑州丹尼斯丰乐路店所售的你反映的商品价格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购买的紫菜是郑州丹尼斯丰乐路店生鲜专柜所售商品,该紫菜为独立包装,规格是一包,每包重量是80克,单价15.6元。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结算系统的重量显示为186克,但单价仍为15.6元。因此该商品存在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问题。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三条,属于《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规定》第十三条及《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制度的通知》:“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商品在5种以下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商家作出了责令改正,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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