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公民通过心通桥网站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立即责令代发银行为老年人支取养老金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的建议,我局接到通知后,安排工作人员积极与郑州市局联系,并与代发机构(邮储银行)沟通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代发银行太少、老年人取款困难问题
荥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2008年开始由郑州市人社局指定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四家银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发业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代发。是否开通农商银行需要郑州市市政府、郑州市人社局根据业务需要,与银行合作开通。
二、代发银行对残疾人和不具有文字读写能力的人等弱势群体具体困难考虑不足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虽然由银行代发,但是提高服务质量应该是银行重视的分内工作。根据邮政储蓄银行的反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第一百八十六条“柜员办理完存款、取款等业务后,必须打印交易凭单”认真核对后交客户签字确认,客户确认后再将交易凭单的客户回执联交予客户。”
如果客户是不具有文字读写能力的老年人或者残疾人时,可以办理代办业务。应当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第一百三十七条“不需出示有效实名证件,只需凭密码办理的业务,若密码正确,均视为客户本人办理。营业机构应通过客户签名与账户所有人姓名是否一致等合理方式识别代理关系的存在,如为代理关系,应要求代理人在签名旁注明“代”字样。需要出示有效实名证件的业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填写清楚,在签名确认处签代理人姓名,注明“代”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