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原高新区五龙口新村住户,自2012年拆迁结束,合同约定36个月交房,过渡费是根据五龙口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发放的。本来就不多,租房根本就不够。但是咋在2016年,石佛办事处突然扣发了我们三分之一的过渡费。说是为了维稳。既然过渡费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办事处就不应该扣发我们的过渡费。再一个,当时五龙口拆迁时,都是签字同意的。无论200平方米、300平方米,都是自己家庭认可的。认为补助合理才签字的,没有异议。法律还有2年内未被发现不予认可的规定,几年了再说不合理没有意义。 办事处说“对于我们的过度费问题,待审计部门审核处结果后,按照每户情况多退少补。”既然目前审计部门没有出结果,那就是我们目前没有错误,就不能扣发我们的过渡费。 由于安置费金额太少,不够租房,我们现寄人篱下蜷窝住在亲戚家过生活,实在难为。原承诺的36个月交房,一直未交房,以为各种原因我们也理解,不给政府找麻烦。现五龙口村一期安置房已经竣工,恳请领导能把我们考虑在这次分房范围之内,并盼我们的衣食父母能给我们解决住房尴尬问题。万谢!泣请领导能在白忙之中替我们低微的五龙口村民解决实际困难。替我们做主。我们翘首期盼,再次感谢!
非常感谢! 五龙口村村民:赵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