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管辖的花半里小区(花园北路99号)前期物业出现种种不作为,处处存在安全隐患等,成立业委会对花半里小区进行自治,这是《物权法》赋予业主的一项权利,也是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一部分。然而,小区业主想成立业委会却有很多麻烦。
污垢不堪,常年不清扫的楼道。
寸草不长,无人养护的绿化。
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臭气熏天。
过期半年的电梯安检
绝大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就这样悬空吊着。
大部分内墙脱皮,不仅没有修复,卫生也从不打扫。
本应被保安拒之门外的广告乱画者,几乎把广告画在保安脸上。
本应坚守岗位的保安,确在负一楼呼呼大睡。
这些仅是部分不作为的材料,这就是被花半里全体业主称之为“全球最差物业”的郑州北回归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里消防存在严重隐患,绝大部分消防设备都是摆设,我想不久这里肯定发生相当大的安全事故,肯定会问责相当一部分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为了捍卫我们的权利,全体业主积极遵照法律法规筹备业主委员会,但是却遭到公安、巡防队员等创卫人员的阻扰。一个善于狡辩,一丁点服务都不做的物业,职能部门能掩护它多久?
花半里全体业主遵照法律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
结果换来了公安、巡防队员等职能部门的干预
巡防队员、创卫工作人员在物业和公安的配合下撕扯业主规范性条幅。
面对物业违法等公安不管,确为撕扯条幅者保驾护航。
《物权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比如说,如果郑州市有关部门在事前、事中积极介入,相信物业公司没有胆量派人破坏业委会选举。
居民小区作为城市的一个个“小社会”,当“小社会”矛盾少了,城市自然会和谐文明,也能减少行政成本,而业委会是化解和减少小区矛盾的组织。而且,成立业委会有利于规范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行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但从业委会成立率来看,有关方面并未意识到业委会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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