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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银江物业管理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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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1:2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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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8小时:5分钟

    昨天珠江荣景停水物业迟迟通知,并且只在小区大门口通知,上午贴的通知,怎么来一个今晚凌晨2点来水,所有业主迷茫了,这不是已经到了来水时间,为啥还没有水,不明真相的业主把物业的电话打爆了,我家又被卸水表了?咋又没有水?这物业管理水平我们广大业主实在不敢恭维!错误百出,严重怀疑他们的管理水平是否有资质证书。
  请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监督物业管理科落实调查银江物业人员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修订公布,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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