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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珠江荣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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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16:52:07 |显示全部楼层

待处理

郑州市发改委

等待时间

11605小时:2分钟

信访对象:
郑州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郑州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质监站
原    因:
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内容,侵害买受人利益。消防系统未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小区监控系统大部门不能使用;楼顶导航灯部分坏;楼宇对讲系统未施工完成,业主家中楼宇对讲分机一直未安装不能使用。逾期交房,消防施工不到位,瘫痪不能使用,配套楼宇对讲系统半拉子工程不能使用,楼体周围下雨沉降,防火门,入户门不合格,外墙保温未按照规划设计材料施工,外墙雨水管道未粉刷墙体一致颜色,私自改变楼体整体外墙颜色,人防工程未按照规划设计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塌陷,至今没有同步交付使用,小区路面塌陷,人防工程漏水等系列问题,依据郑政〔2011〕96号文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设计要求达到下列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诉求:
调查后,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珠江荣景小区竣工验收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开发商完善施工,从新组织竣工验收。并提供16项项目交付使用文件证明材料。


补充内容 (2017-8-29 08:46):
珠江荣景南苑任何业主未见到荣苑社区工作人员公开征集楼长任何通知,也从未见到社区工作人员落实专访,请辖区惠济区政府成立工作组依法入户调查,这些楼长没有尽到任何职责,他们家门口的消防报警器都不能用,他们面对辖区违建从未出面制止和及时上报,他们完全是物业的代言人。
请公示选举楼长的材料公示于小区,并公布调查组联系方式接受业主实情反馈!


您好!我是市长电子信箱6号工作人员。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惠济区政府处理落实,现已办结回复,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现荣苑社区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小区管理,准确传达贯彻上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更好服务于小区居民,为居民创造卫生良好,邻里和睦的生活环境,特成立楼长、院长,实现精细化管理。 珠江荣景小区是经过实地专访,询问辖区居民意见,综合报名情况,在每栋楼上挑选出居民认可,热心为居民服务,综合素质高的居民为大家服务。楼长、院长成立之后,主要负责一是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常住户、租房户的人员结构,排查本栋楼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二是负责维护治安,全力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治安消防,卫生巡查,及时发现本楼内的安全隐患,提升治安防范水平;三是对楼栋内的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居民保持楼道干净整洁,无堆放物品,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感谢您对市长电子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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