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召开的所谓业主大会,在广大业主不知情、不理解中,在社区主导的只有一家备选物业公司的选聘中“中标”了。强迫小区2100多户居民被迫无奈接受这样的结果。
请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适用观澜社区吗?弱势的居民如暴风雨中的小草。
希望关心民声、民安的政府相关部门和“抱团取暖”的居民们多伸把手、多插点言为我们伸张正义、主持正道。
严重质疑一 为什么只有一家待选物业公司?
小区是广大业主的,为什么强迫我们只能接受这一家占据小区多年,无所作为,只会诟病于业主的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是小区增值、保值的根本基础条件,他们现在已经让很多业主纷纷卖房离开小区。交房至今五、六年,历任物业经理对地产遗留问题种种理由推脱责任,在各项问题拖到超出保修期后,更是甩手干净,不去积极协调,一味的编织谎言应对广大业主。在2016年和升龙物业签署的试用协议后,他们连自己拿出的提升方案都不去履行。现在何来什么业主的信任度?
今年年中业委会接触过几家省内外的一级物业公司,都对服务小区有极大信心,都表示只要经过业主大会的业主表决,会认真提升小区品质,我们对此满怀希望和期待。但是现在为什么广大业主一点选择权利都没有?非要接受这种独门卖解药?
十九大总书记报告提出明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物业公司是来服务的,不是用来当门面的。
严重质疑二 主导本次所谓大会的自定章法,违规操作
业主大会是业主意见的表达,而本次所谓业主大会,业主从不知情。在政府着重说明利用现有QQ群和信息平台,从没有大会的信息发布。而大会的所谓工作人员都是由原物业和其他非小区人员充当,上门征集,还有身着类似警服人员跟随一同敲门入户,对业主身份从不识别,不用出示任何证件。在这种方式取得的所谓业主意见是否真实?是否合乎相关法规条例?
现在一直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而所谓的“业主大会”无主题、无选择、无沟通、无协调,纯属“挂羊头卖狗肉”。希望能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但为什么这些到不了我们观澜小区呢?
严重质疑三 业主没有知情权
前期,期间,后期公示,业主的质疑,没有谁来答复。所谓的业主投票不公开、不透明、无监督、无秩序。不去履行“一征三议两公开”,不去遵守相关条例、法规,没有尊重法律赋予业主的知情权和其他权利。
严重质疑四 部分人员破坏执政为民的形象
社区的决定被冠以是所谓的居民意见,说是上级决定,必须执行。让业主感到失望和无助。在他们自建的微信群一味组织攻击对原物业有意见的业主,这与国家提倡的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相违背,做不到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准。
十九大中明确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社会事务。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求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协调、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他们做到了吗?
总书记说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居民,诚挚地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在市、区房管局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参与下,合法依规。能让广大业主看到观澜小区未来的希望。
我们只是要一个能看重业主根本利益的物业公司。一个能给自己家房屋保值、增值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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