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970|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手房中介,金融贷款中介欺诈性乱收费! [复制链接]

Rank: 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4:21: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你好,房管!我今年三月份通过郑州宜购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该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建设路华亚广场3单元1801,该公司负责人电话17*******98,该中介公司违规经营,办公地址和工商局注册地址不符,私下进行二手房交易,不符合注册经营范围,经郑州市房管局查询,该公司并未在房管局备案,属于黑中介,希望有关部门严查,中介公司和贷款金融公司勾结,欺骗消费者,不正当收益!金融公司是郑州誉龙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位于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工商银行2楼,该公司工作人员电话18*******43,收取我两万贷款费用,私下告诉我他们只收取了两千,剩余一万八全给了中介公司!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查这件事,给我几万损失一个交代,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7-11-14 09:29: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的职责范围,建议您搜集好相关证据将事情反映到物价部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板凳
发表于 2017-11-14 10:29:04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7-11-14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的职责范围,建议您搜集好相关证据将事情反映到物价部门。 ...

物价局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介,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乱收费,都不归房管局管辖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7-11-15 11:16: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收费的问题是属于物价局的职责范围,正常规律下,您需要看到对方有这项收费许可才可收费经营的,您是否确认了呢?另外,您给的这个费用是否和对方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件,有的话也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另外,我们刚才查询了我们这里并没有这个公司的备案信息,听公司名字并不属于房地产营销策划的范围,很可能是超范围经营甚至是违法经营,建议您向工商部门投诉,让职能部门查证后才能依法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5#
发表于 2017-11-15 11:37:13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7-11-15 1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关于收费的问题是属于物价局的职责范围,正常规律下,您需要看到对方有这项收费许可才可收费经营 ...

没有收费许可,没有合同协议!工商部门不受理,让反映到房管局,这件事政府就来回推脱,没人管理是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6#
发表于 2017-11-17 14:30:09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7-11-15 1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关于收费的问题是属于物价局的职责范围,正常规律下,您需要看到对方有这项收费许可才可收费经营 ...

去年10月郑州市房管局,物价局,住建部,工商局等都有下达《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我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违反通知内容,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以身作则,遇到问题能帮老百姓解决,而不是来回推脱责任,这样只能让违法违规者更加猖狂,肆无忌惮,去坑害消费者!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具体了解情况,能确实解决实际问题,真心感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7#
发表于 2017-11-23 09:35:58 |只看该作者
来信收悉,由于缺乏信访联系人信息,无法核实房产交易的详细情况。郑州宜购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我局进行备案,根据现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督促其进行备案,对于现行营业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地址不符,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对于合同收费问题,请根据签订的合同和协议进行判断,如有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协商不成向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对价格收费标准有异议,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09:3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