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本人于去年在南三环于大学路交叉口南2000米购买二七绿地滨湖国际城购买公寓一套,当时付款6万,有协议,付款流水和收据,距离首次付款依据过去十个多月了。近日,二七绿地滨湖国际城置业顾问打来电话,催缴购房款八万多,要求达到总购房款的50%,我咨询对方我付款达到购房款的50%,能否开具相应的购房发票,对方讲不能,我又咨询,我把这套公寓的全部购房款结清,能否给我及时的开立相应的发票,对方回答不能。个人觉得,只有协议,付款流水,和收据,没有正规发票,无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就要求能否退还6万购房款,对方说要退款可以,但是估计退款到我个人账户最少要好几个月。这大公司不是耍无赖吗?不能给及时的开始相应的发票,也不能及时的退相应的购房款项。
现在国税和地税合并了,这种房地产销售的发票,到底是地税负责,还是国税负责管理,我也搞不清楚,请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补充内容 (2018-4-8 10:00):
我的电话 18*******59
二七绿地滨湖国际城 置业顾问电话 18*******55
补充内容 (2018-4-9 16:44):
该楼盘开发商属于 河南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方东兴 注册资本 600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12-11-28 联系电话 1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