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此前租住在金水区开祥御龙城3栋2单元602 No2房间。此房屋业主名叫张桂兰,房子由河南正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托管,2号房间由正金房产租客宋某转租给我。 我在中秋节前夕与我的房东宋某结清所有(水费电费物业费 燃气费)费用后欲搬离该小区,却被该小区天城物业告知不予放行,原因是我所租住的整个602房屋未缴纳物业费水费,以此理由将我的行李滞留在开祥御龙城6个小时(14:00-20:00),直到正金房产托管公司缴清所有房间费用才给予放行。 首先,我只面对我的房东,与天城物业并不存在物业合同协议关系,物业公司应向业主追缴费用,而不是难为我一个租客。我更没有任何义务代替物业或者托管公司向其他租户催缴费用。 其次,该物业歧视租客,一开始说只要托管说可以放行就放行,后来演变成不见钱不放行。经努力协调,托管公司在当天17点联系上物业说可以给我放行,费用第二天交给天城物业,但天城物业始终不给我放行,物业前台说:就是不让你走,能怎么地吧。投诉至3号楼管家董惠婷处,该管家称只受理业主的投诉。照天城物业的语气,如果托管真的是在第二天给天城物业缴费,我真的要在开祥御龙城小区的露天大院过中秋节了。 最后,还想说一下这个托管正金房产公司,也就在收钱时才会积极响应,租户遇到问题并不给积极解决,是能拖就拖,能落井下石就落井下石。 我在当天晚上21:00才搬离该小区,搬到新的住处已是凌晨,身心俱疲。再加上夜间搬家货车难找,司机夜间加价。以上遭遇,让人心生寒意。 天城物业(重点提一下服务中心前台,3号楼楼管家董惠婷),侵犯了我的人权。托管公司,落井下石欺压租户。求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处理,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