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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宝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荆新果”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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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6:21: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8-11-12 16:50

荆新果是三门峡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在*发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透支十万余元发生严重逾期。接到委托后,我方代理银行处理。因本人一直躲避且预留联系人电话已失效,另考虑为政府工作单位。所以联系其单位望转告事情,让其积极面对处理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因根据国家刑法196条明:“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但是联系其单位后工作人员只告知其在单位培训中心。告知其一直躲避烦请转告,工作人员只说让我方自己联系,多次联系未果,对其单位工作人员之不作为,深感无奈。因一旦司法程序,其后果将非常严重。希望问题可以反馈给其单位领导。通知其不要躲避,积极面对处理问题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谢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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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1-2 14:39:1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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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10-18 16:38: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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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8-11-2 16:31: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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