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34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举报黑物业和郑州城管局行政不作为(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1:25: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18-10-23 09:23

尊敬的领导:我是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郑密路兴达锦绣园小区一名业主,我小区存在黑物业温馨物业霸占小区,拒不撤离,请明查。

业主大会罢免原物业——原物业拒不交接、拒不撤离——联席会议调解无效,主管机关办事处和房管局认定事实——执法部门立案处罚。这是正常的流程。 本案件事实确凿,认定清晰。人大集思广益通过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却因为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和随意性执法,无法落地,变成一纸空文。 本案历时近两个月才立案;1000多户业主等待160余天,换来一句需要走流程。继续耐心等待。 业主大会已经罢免的物业公司,拒不交接、拒不撤离事实认定清晰,执法部门仍然强行分为不交接和不撤离两个案件。先立案拒不交接。对于拒不撤离,视而不见!难道是因为拒不撤离一天一万元处罚太贵了吗?!!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拒不交接二十万处罚,被城管执法人员强行解读为下位法,要求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进行1-10万元处罚。人大通过的法律如同儿戏?根据《立法法》,下位法与上位法不一致,需要向上级人大报备审批后才能颁布实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大半年,已经报备过。就不需要执法部门操心所谓下位法了吧! 如此种种,让人不得不理解为,原物业罚不得?!!执法人员千方百计的降低处罚,不予处罚,延迟处罚,为了谁?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8-10-19 14:40:14 |只看该作者
兴达锦绣园小区位于政通路132号,于2013年7月交房,总建筑面积12.46万平方米,总套数为1048套。
该小区交房至今,业主投诉频繁,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与态度反映特别强烈,同一问题多次投诉得不到解决,该物业配合度极差,拒不整改,并多次被新闻媒体报道。经汇总业主主要反映如下问题:1.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问题;2.物业服务费与服务质量存在一定差距;3.物业费与各种费用捆绑;4.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5.供暖问题;6水卡充值问题;7.缴纳公摊电费问题;8房产证办证问题;9电梯故障及维修保养问题;10供水设备维修保养问题,11、地下车库照明问题;12、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问题;1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撤离问题;13、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交接问题;14、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已多次与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约谈及下达整改通知书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鉴于小区实际情况,兴达锦绣园小区于2017年7月1日召开了首届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
2017年8月20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向温馨物业送达了撤离通知书并要求撤离。
2017年8月26日,小区矛盾激化,业主在小区内要求物业撤离,双方发生冲突,并于当天召开物业管理联系会议。
2017年8月26日至27日,由淮河路办事处召集,在天下路社区召开兴达锦绣园小区问题联席会议。天下路社区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我中心工作人员及兴达锦绣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26日至27日经多次协调,郑州温馨物业与兴达锦绣园业委会双方就设施、设备移交及欠收费用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温馨物业拒不撤离。
2017年11月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2017年12月29日业主委员在市房管局进行公开招标,“长城物业集团”获得评标第一名。
2018年1月26日,业主委员会与长城物业集团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2018年3月,业主委员会向温馨物业送达解聘通知书,要求原物业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离
2018年4月4日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向温馨物业下达了撤离整改通知书,要求温馨物业在三个工作日后撤离。
2018年4月8日,业委会去郑州市执法局房产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温馨物业撤离。二七房管局下达的撤离通知书也一并移交给执法局。
2018年4月12日我中心收到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整改报告》,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议通过法律途
径来解决。
   郑州市执法局在2018年5月对温馨物业据不交接拒不撤离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处罚通知已下,听证程序已经走完。         
    鉴于小区实际情况,我中心对温馨物业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约谈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因我中心对物业企业无相应执法权,我中心已上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对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及处罚。
现郑州市已挂牌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该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该部门是一个独立的执法单位。
郑州市执法局在2018年5月对温馨物业据不交接拒不撤离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处罚通知已下,听证程序  已经走完,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下。                                        关于小区的具体详细情况业主可向兴达锦绣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咨询。
主管领导:赵保军
  经办人:李晓红
办公电话:68700760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3:5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