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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30 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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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高新区祝福红城5号院业主,我们小区物业费每平方每月为1.85元,我们小区从2018年5月份开始,物业服务人员严重减编,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与祝福红城3号院各共用1人,请问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这样操作。物业服务企业每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关人员配置,服务严重部达标。我们业主用一辈子的辛苦钱,买一套房子,物业不作为,主管部门不作为行为,谁来监管。请房产主管部门明确我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数量。避免我们全体业主的财产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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