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郑州奋斗的年轻人,从2008年到郑州上大学,工作,已经有10年了,可以说为郑州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好不容易工作几年,辛辛苦苦攒了几年钱,在高新区华润悦景湾买了套95平的房子,以为真正成为了郑州的一份子,没想到,却被无良的开发商害了,将具体情况诉说如下:
第一,本人于7月31日交的首付35万多,按照购房前协商,以及开发商公布的合同,规定首付交清30日内必须网签,至今华润悦景湾没有通知我进行网签,已经违背合同的约定,我现在手中只有收据,无合同、认筹书等等一切材料,向开发商要,被拒绝。
第二,找开发商要求网签,开发商要求必须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涉及霸王条款,我本人不同意签订,要求修改,但是对方不愿意修改,并威胁不签补充协议就不能网签。
第三,补充协议完全否定主合同,并未在郑州市房管局备案,也就是补充协议是开发商自己做的,那就必须和消费者协商一致,且开发商在交首付时,并未提及要签补充协议,涉及合同欺诈。
第四,开发商威胁消费者若不签合同,要退房者,需要扣除总房款的10%,也就是说我们只交了首付,未网签的业主,如果退房就需要扣除10万左右的违约金,这不是合同欺诈与霸王条款吗?
第五,隐瞒小区内的化粪池与养老院信息,在大家追问下,开发商推说是政府行为,那么我们想问一下华润悦景湾小区内的化粪池与养老院,是政府管理的吗?
请您在百忙之中,解决我们业主的事情,对于您来说可能是个举手之劳,但是对于我们来郑州的奋斗者来说,可能就是身家性命,请不要让我们这些年轻人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