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滨河办事处小河刘村的村民,在村子拆迁之后分的了一期的安置房,现还有两口人需要等到二期才能分到房子,本来拆迁协议中写明了,过渡费需每3个月进行发放的,可办事处每次总不按规定时间发放,2018年度的过渡费直到今天也没有发放,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这办事处的领导倒是过了个肥年,但没有发放过渡费的村民怎么办?还有就是一期安置房已搬进去1年有余了,但二期安置房却迟迟没有消息,难道要办事处的村民等个十年八年才能分到房子吗?领导的不作为,直接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这是给咱共产党脸上抹黑,迟迟解决不了只有向上级机关反映,乃至结合拆迁协议,不排除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忘领导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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