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号中午,登封市交通局执法队带着铲车到我们村口,登封市唐庄镇塔水磨村岩棚组路口,在没有事先通知我们村组的情况下,把我们村民集资买的一块刻有我们村名景观石用铲车强行推倒,损坏,我们村民得知后赶到并了解情况,交通局的人以不能影响他们执法为由来搪塞我们的村民。我们想说,我们村集资买的景观石在我们村路口立了十年了,已经成了我们岩棚的标志,并且是在我们村道路边,没有占公路路边,并不影响公路以及来往车辆的视线,另外,即使有政策要清理,理应通知我们村村民的,我们岩硼村历来遵纪守法,通情达理,如果有政策,通知我们,我们肯定会响应上级政策,自己把它挪走。现在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以人民的利益为主是习总书记一再强调的,我们只想用法律来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法律告诉我们没有人可以无端损坏别人的利益,在现今法制社会里,一切都应该走法律程序。我们想咨询一下,交通局执法队损坏我们村公共财物应该怎么处理?我们村民既气愤又无奈,希望交通局可以给出处理意见,我们将继续往上级信访部门追问,直到赔偿为止, 感谢政府的理解。
唐庄镇塔水磨村岩硼组全体村民
2019年3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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