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时,各大媒体都曾发布新闻《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各媒体都表示此条例出台后,将有效的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此条规定明确表示快递员在未获得用户允许的情况下必须讲快递按合约地址送货上门让用户签收。
但该条例发布已经一年了,目前在整个棉纺路盛润锦绣城小区内,几乎所有快递公司都置法规与不顾,仍在未跟用户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将快递擅自放入快递箱或者菜鸟驿站中,小件还行,几十斤重的大件依然如此。
一年来,我数次因此事跟邮政管理局投诉,每次投诉后,快递公司都会坦然认错,热情道歉,并重新送货上门,但每次都需要投诉才能如此,十分心累和低效。
跟邮政局曾沟通过,这种大规模长久的违规是否可以在事前就进行监管、干涉和警告,以彻底改变行业现状和风气,但邮政总局表示,他们只能针对个别投诉进行时候监管和处罚。
我十分不能理解,有法可依,又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的情况下,所有快递公司在此小区的配送站还能长久大规模的违规(其中包括申通,中通,圆通,韵达甚至顺丰所有快递公司)。
目前,我市市容市貌正在大整改、管理精细化,我认为不仅是市容应当有大的进步,快递业这种明显风气不正的违规行为也该整治、管理了。
在现在都讲依法治国的时代,竟然还有大规模的违规、违法行为,十分丢咱们城市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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