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中牟县壹号公园东区#2号楼的业主,我家的房子将近入住,为了保证日常生活,近日去中牟燃气公司开通燃气,被燃气公司告知,由于小区开发商欠燃气公司的钱,所以我们东区2号楼都不再新开通燃气。
我们对于燃气公司的做法非常不理解,燃气公司和开发商的矛盾应该有矛盾的双方协商解决,不应涉及其他无关第三方。
和广大业主又什么关系??无辜的业主怎么能无故受牵连??
现在家里做饭、热水器全部要用燃气,没有燃气百姓的日常生活都会受影响,请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福祉,解决问题。
全体业主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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