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原告武亚辉诉被告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方在2019年7月22日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立案,并于同年8月6日向该院立案庭提交纸质材料。后在8月下旬,该院立案庭一女法官曾来电称“该案可以选择中原区法院、二七区法院或巩义法院任一个法院立案”,原告代理人要求该院依法立案。该院称“这样的话,其会报请郑州中院指定管辖”。然而至今,该院既不立案,亦不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公然在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我国法院现阶段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该院对此置若罔闻。对此,原告方已多次与该院沟通,并亲自赴该院立案庭催问,该院一直不置可否、拒不依法办事。希望有关领导能予以关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权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