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巩义市森海玉波苑28号楼19楼业主集中供暖不达标问题的答复 我局接到巩义市森海玉波苑28号楼19楼业主在心通桥网站反映的“我连续两年反映的巩义市森海玉波苑供暖问题,谁人主持公道”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抽派专人调查此事。经与巩义市森海玉波苑物业公司、巩义市住建局房管中心、紫荆街道办、热力公司等单位进行了解后,现将反映的供暖温度不达标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小区非热力公司直管用户,采暖费的收缴和供热设施的管理均由物业公司管理,该住户连续多次向多部门反映供暖温度不达标的问题。该小区物业服务曾多次上门提供测温、供暖设施检查等服务,供暖温度均达到18℃以上。市房管中心物业科、紫荆街道办、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科等单位也曾联合上门用多种测温仪进行过测温,供暖温度达标。 鉴于物业公司和住户双方意见不统一的问题,我局建议: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室内温度检测,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进行处理。 如双方仍有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