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亲戚在外工作需要,本人于2020年2月22日在网上购买电热锅一个,欲作为礼物送给亲戚。物流单号:YT4367436119016。经查询网上物流信息,该商品于同月26日上午到达巩义市。物流网络信息显示“因未联系上收件人,会再次投递”。当日下午及次日上午,我家人两次去位于明月路的圆通营业部取件,该店均未开门。于是我家人给该店快递员打电话,他说下午投递,同时让我家人发短信告知了另外一个方便接听的电话号码。同月27日中午十二点多和下午五点半,本人在森海玉波苑北门口两次等该店送件,均未见人。然而,在这两个时间点,顺丰和京东的快递车均在该地点派送寄件。当月28日,我亲戚因急着返回外地, 所以该电热锅未能作为礼物及时送出。更令人气愤的是,同月29日下午,本人查询物流信息,居然发现该件“已签收”!对此,我认为,圆通物流做法欠妥,并涉嫌“虚假签收”之违法行为,因为即便该物流想代签也最起码得给我或我家人打个电话并征得我们的同意。于是,我向平台投诉,下午五点多,该物流点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让我取件,且言语中满是他个人的道理、没有一丝歉意,对此,我不能原谅!至今,我购买的件仍在该圆通经营点滞留!请巩义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快递予以查处,并让其包赔我的损失,同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本人。我的电话:15*******96。
补充内容 (2020-3-4 15:56):
诚望巩义市邮政管理局百忙中针对我反映的明月路圆通快递虚假签收之问题尽快调查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