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经过核实,金水区福元路(原沈北路)的燕凤小区41号院建设用地规划图纸,显示并证明本案争议土地为小区业主配套使用的中心花园(3045㎡)、托幼所(523㎡),垃圾站和热交换站(219.2㎡)。其中3045平方米的中心花园(绿地),原开发商兴豫公司已经建成,并且已经在2000年前已经移交业主使用,托幼所(523㎡),垃圾站和热交换站(219.2㎡)因为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至今无法建成。这一案件先后经过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三次的判决最终结果都以使用权归燕凤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而告终。2019年10月23日燕凤小区全体业主接到郑州市规划局通知要求针对此案件进行听证,小区业主代表已经到场并向郑州市规划局提供有三次法院的判决书,近期业主代表将会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过户相关手续。 经办人朱建明 分管领导 刘倩 电话6915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