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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江翰苑小区物业强行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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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0 14:54:44 |显示全部楼层

已处理

中原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20-6-30 14:06

根据郑州市政府令,禁止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房屋装修押金。而中原区宏江翰苑小区物业强行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不交押金不能装修。请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处理解决此事,纠正其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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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1 15:03:47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局工作人员约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中对装修有相关规定,同时业主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公司会提前告知业主装修事项,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协议》,且签订的《装饰装修协议》中装修保证金有明确约定,业主也签字认可了的。同时在业主装修完成后,物业公司会及时将保证金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是为了规范业主装饰行为,确保小区装修安全,不存在打承重墙、破坏房屋结构、主体等不规范装修行为,并不存在强制收取。
     针对上述内容,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要向业主就该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小区内装修管理与服务工作,让业主在装修期间能够更方便、便捷。
     同时若业主对装修保证金不认可,可按照《郑州市建筑物装饰装修办法》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 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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