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借鉴新密市亮点和先进经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基本殡葬需求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荥阳市民政局:
《新密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于2020年5月7日在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向社会公开,该方案具有以下亮点:
1、明确制定建设计划
2020 年5 月1 日至5 月31 日,完成项目选址、测绘,取得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完成勘察、设计、造价招投标入网工作;
2020 年6 月1 日至6 月30 日,完成勘察、设计、造价招投标和勘察、设计、造价任务,同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020 年7 月1 日至8 月31 日,完成项目投资评审和施工、监理招投标。同步进行规划用地手续办理、可研批复、环评备案等工作;
2020 年9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完善各项手续,完成建设任务,竣工验收合格。
2、明确审批手续
建设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新密市民政局审批。新密市民政局要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审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城市公益性安葬设施,由新密市民政局报新密市政府批准,并报郑州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葬区域、建设资金、用地和规模等内容;(3)规划设计方案;(4)土地使用手续;(5)相关管理制度。
3、确定管理责任主体
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由新密市民政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农村示范性公墓和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至少明确2 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安葬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乡镇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专门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5 人,村级公墓、骨灰堂要明确专人代管,管理服务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设置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低保、特困救助对象担任,主要负责乡镇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和村级公墓、骨灰堂管理维护、档案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安全防火等工作。
4、明确费用减免项目
对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有条件的单位也可扩大到辖区居民。
因市政建设、公益设施建设、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等需要迁葬的坟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免费安葬。
目前,新密市实行免费遗体接运、火化两项惠民政策,在此基础上,拓展遗体暂存、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骨灰堂格位免费等惠民服务项目,丧属节地生态安葬每具补助1000 元,让全市人民共享殡葬改革成果,提高文明治丧、生态安葬的自觉性。
5、强化督查考评、强化责任追究
新密市政府将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就殡葬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情况、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等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督查局制定、执行。
要切实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公职人员在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规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荥阳市民政局学习借鉴新密市的亮点和先进经验,立即制定《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制定建设计划、明确审批手续、确定管理责任主体、明确费用减免项目、强化督查考评、强化责任追究,通过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主动向社会公开。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载
文号 新密政办〔2020〕8号 印发日期 2020-05-07 发布机构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5/07
u/cms/gfxwj/202005/13100812ml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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