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05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获得强制拆除权之后应当立即实施强制拆除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15 12:36: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0-7-1 11:05

执法不严使行政机关陷入被动地位

------获得强制拆除权之后应当立即实施强制拆除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0612日,冠丰慧灵学校网络自媒体公众号上发出一篇名为:“这个苏局长很强势,开私车闯校园,让测体温就拆校门”的视频,中共钟山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于613日发布通报,疫情防控期间,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精神,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分批次集中整治城乡违法私搭乱建行动,视频内容实为2020228日集中整治行动中依法对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违章建筑进行正常拆除的情形。对于网帖视频反映苏局长在执法过程中,不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登记和测温等不当行为,县纪委监委已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当地住建和城管部门确实存在着严重问题,具体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不严

钟山县冠丰慧灵中学校于20142017年违法建设,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1月对该校作出限期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理,但该校未配合;同年4月,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强制拆除,但其仍未配合;又于同年5月依法下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但该校拒不整改,且在原违建的基础上继续违规加建电动门和构筑物。201911月,因机构改革,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无证违法建筑案卷移交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181月,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校作出限期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理。一般限期15日即可,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因此从公告作出之日起六个半月之后,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到20198月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取得了依法强制拆除的权限。但是该局却不行使强制拆除权,一直拖延到201911月将建筑案卷移交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二、县城管局执法不严

201911月,因机构改革,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钟山县冠丰慧灵学校无证违法建筑案卷移交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违法案件移交到县城管局之后,县城管局应当立即进行依法审查,审查发现该违法建筑到20198月可以依法强制拆除,钟山县城管局应当立即依法强制拆除。而不是再等三个多月,直到2020228才去集中整治行动。

三、经验教训

希望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以本案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此处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含义就是“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拆除”,获得强制拆除权之后应当立即实施强制拆除,而不是再拖延几个月。

行政机关越拖延执法,违法行为人就会不断增强侥幸心理,甚至继续实施更多的违法行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0-6-18 15:47: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对热心市民向我单位提出希望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以钟山县冠丰慧灵中学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案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未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程序,增强执法效率的建议,表示感谢,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例进行深入学习。
    其次,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单位对于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程序,按照《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范》的相关要求,参照行政处罚程序中立案、调查取证、集体讨论、事先告知、作出决定、送达决定等相关规定执行。自送达事先告知书三日后,向相关当事人送达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启动强制拆除程序,要经过催告、上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等阶段。在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下达催告书,并同步在违法建筑物或现场张贴《限期自行拆除公告》,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经催告,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诉讼的,在6个月诉讼期满后,我单位将逐级上报强制拆除报告,并以同级人民政府的名义拟定强制拆除决定文书,上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后,由案件承办人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进行强制拆除工作。
    最后,我单位对热心市民的建议表示感谢,同时也将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完善执法队伍的相关制度,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0-6-18 21:21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还算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4-20 03:4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