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月22日在郑州市信访网举报位于上街区金华路与中心路交叉口幸福里幼儿园园长欺诈50余名家长,收取2020年上半年幼儿托费共计30余万的违规、违法情况,区教育局依法依规慎重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教育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向家长进行了解释,上街区幸福里幼儿园属非法办园,依据《上街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上政办〔2019〕26号文件精神,区联合执法组已与2019年8月15日对其进行了现场执法查封,并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以新闻形式在省、市、区各大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对群众进行了宣传。家长手中托费收据日期为2019年11月份,是幸福里幼儿园举办人打着收取2020年上半学期(2月—6月)托费旗号,恶意虚假宣传,骗取家长钱财。
二、区教育局与举办人夏豫联系,两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后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发送给对方,希望引起对方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家长退费工作,以免造成恶性后果。对方回复态度蛮横,不予理睬。
三、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幼儿园所在属地济源路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分别于6月23日、28日向受骗群众详细解释事情经过和进展,向群众提供幼儿园负责人夏豫的身份信息,并现场与夏豫本人取得联系,夏豫表示6月29日上午愿意与受骗群众见面协调解决退费问题。若协调不成功,受骗群众将运用法律手段到上街区法院对夏豫本人进行起诉,区信访局、区教育局、济源路办事处也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给受骗群众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帮助。
感谢对上街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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