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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有没有过度医疗、不管不问生育保险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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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7-23 15:44: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健委

处理时间

2020-8-10 09:18

         我妻子杜俊霞因取宫内节育环于七月二十一日、二十三日两次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秦岭路院区就诊,并进行了门诊手术。费用为71081元,其中支付宝和微信支付565元,其余为医保卡支付。在两次就诊、五次交费中,没有任何医生或收费员提示生育保险报销。治疗结束后再问,回答说现金支付太少、医保卡支付不能报销,结果就是不能在生育保险报销。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在全民医保普及的今天,作为生育、节育的专科医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秦岭路院区对就诊的病人报销有没有提示的义务?分娩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病人报销与否真的和医院没有任何联系吗?我非常想知道在这家医院取宫内节育环的病人,有多少比例走生育保险报销?第二个问题,生育保险规定郑州市级医院报销取宫内节育环130元,但我妻子门诊却花费71081元,这里有没有过度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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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7-24 09:18:3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为您转办,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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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7-29 10:48:5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即责令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核查,市妇幼院方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诊疗经过
       患者杜X霞于2020年7月21日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取环,门诊就诊后该院按诊疗规范给予查血常规、传染病四项、阴道病检测五项检查。阴道病检测五项结果提示阴道炎,给予消炎治疗。患者于2020年7月23日于该院行取环术,术后给予口服消炎药物,两次就诊共花费680.51元。
       二、事情处理经过
        1.关于“门诊花费71081元,这里有没有过度医疗的情况?”的问题。
       经市妇幼保健院查询患者缴费信息,杜X霞两次就诊共花费680.51元,与投诉件中描述的71081元数额相差巨大,请您及患者核对是否笔误还是另有原因,请提供准确数额。
       2.针对院方与患方了解相关情况中“7月23日患者在就诊时在诊室支付挂号费12.5元(主任医师挂号费),在收费处用医保卡缴费时仍显示挂号费12.5元。认为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
       经查:患者在诊室时支付挂号费用12.5元,在门诊收费室用医保卡缴费时,已将该12.5元退还至其医院个人账户中,该患者在后续治疗中显示应收45.1元,患者实缴32.6元,该12.5元已冲抵后续治疗费用。不存在重复收费的现象。
       3.关于“按多少比例走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
       经查:杜X霞第二次诊疗费用为330.48元,根据医保报销政策仅能报销50余元,无法报销到津贴上限130元,主要原因是患者术前检查基本均在第一次诊疗时已检查完毕。经该院医保办与医保中心等部分多方协调,最终为患方争取到130元的报销金额。患方亦表示满意。
       我委要求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在以后的工作中规范诊疗,同时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打造更舒适的就医体验。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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