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于2018年在登封东区贷款购买尚城名都二期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与2020年5月1日交房。现开发商通知业主们交房,同时通知不管是否收房,物业费将从2020年9月1日起开始收缴。业主前去收房,要求开发商提供三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两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无法提供以上资质,并称:尚城名都2期已通过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在房管局备案,且无复印件以公示。两书现不能提供给业主,需要等业主办理房产证时才能给业主。广大业主表示对开发商给予的解释不认同,必须资质齐全才会交房。现业主有以下疑问希望政府部门给予解释、解决。(1)尚城名都二期项目是否已经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若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已由相关部门核发?若未通过,开发商通知交房是否属于违规行为?同时请政府公示该项目的验收进展情况。老百姓购房实属不易啊。(2)开发商(物业)在验房资料不全的情况下通知业主验房,并称不管是否验收,房子物业费都将从2020年9月1日起开始核算,是否合理?开发商是否能在9月1日前确定资料齐全?(3)业主在验房时,还需要开发商出示哪些资料、资质,登封市房管局是否能给予广大购房、验房者一定的指导建议?(4)两书《住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是否是由有关部门审核后发放给业主?开发商自主印发的两书,是否能保护到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以上4个问题,望政府部门能逐条给予回复,更希望政府能急百姓之所急,尽快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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