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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后的“非全日”研究生视同全日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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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2 23:5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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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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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 16:43

首先,教育部2016年9月14日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明文规定: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文件网址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

我也注意到,河南省人社厅发布的豫人社办函〔2020〕107号《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文件在”招募对象“中特意提到”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这说明省人社厅已经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文件网址sitegroup/root/html/402880812fba20d4012fddefd5351407/1767e9a4a4954445ade68809efbbc1f6.html


但是,郑州市”智汇郑州“青年人才储备计划中却把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均排除在外,不能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此举是否违背教育部2016年9月14日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是否2017年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应该纳入“智汇郑州”政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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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20-8-27 08:4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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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20-8-27 09:00:52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目前郑州市实施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是依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和《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两个文件文件规定,申请生活补贴条件为:2017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毕业三年内落户我市,与郑州市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三年的生活补贴,非全日制毕业生不在享受范围内,关于您提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应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我们将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把非全日制毕业生纳入享受补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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